1.使用PLS,以地區(類別變數)為干擾變數時,想請教以下作法流程是否正確。
首先以相同問卷,不同地區施測。各地數據回收後,所有數據彙整執行一次研究模型評估,檢查因素負荷量、CR、AVE以及迴歸係數顯著後,模型假設路徑也皆成立,然後再分別依不同地區,各自以同一模型分別執行一次,求出各區估計值與誤差帶入EXCEL多群組計算?簡單說就是,先以整體數據確認模型,再分類看干擾,還是必須確認各分類下,模型路徑都成立?
1.全部樣本執行完,刪除不適當的變數,這個模型為BASED MODEL
若可以先整體後分區:
1-1 同模型,不同地區數據,執行分析,所得結果有的路徑不顯著,或題目因素負荷量不足0.7,如何處理?是否刪掉,或忽略,仍帶入EXCEL_多群組比較.xls檢查是否顯著差異?
1.1 同一模型,帶不同組的資料分析
1-2 又同上,若使用AMOS,作法是否相同?遇到分區模型分析的配適指標
不足時,是否忽略?還是應調整至適當配適度,若無法達配適標準,是否表示無法繼續分析?
1.2 AMOS也是一樣的意思,在AMOS中稱為CONFIGURAL MODEL
1-3 EXCEL_多群組比較.xls之引用來源與寫論文時,該如何交代此一處理方式,是否有期刊可參考?
1.3 出處就引用HAIR ET AL. 2013的書即可
A Primer on Partial Least Squares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(PLS-SEM)
1-4 又研究中有連續變數設定為干擾,是否需要進行分區數據之分析後,再分別呈現連續型干擾變數在不同區域,干擾效果之差異?
1.4 看您研究目的來決定,不論分組探討與否均可
2. 實驗設計法多採用one-way或two-way ANOVA解,想請問研究是否可設計成,結合實驗設計法,配合模型與問卷以SEM分析?例如,設計2~4種廣告型態範本,給不同受測群觀看,然後再填寫問卷(題目一樣、刺激不一樣),來分析模型,如此在如一些認知、態度、意願,受到不同廣告刺激而會有差異,然後以廣告類型作為類別干擾變數,來加以比較模型各個路徑迴歸係數估計值之差異?
2. 這樣的作法會讓組別太多,樣本也會大幅增加,不適合用PLS進行
3. PLS繪製二階模型時,因素負荷量檢查後,是否還需要檢查上層潛在變數所對應之全部題目的因素負荷量?
3. 不用
4. CT論文中,長方形觀測變數直接指向圓型潛在變數的意義。PLS中是否無法繪製與執行此種模型?
4. PLS不能畫觀察變數(方形),但可以用一圓(潛在變數)加一個題目代替
5.TPB中直接為間接影響的變數關係,是否不須再證明中介效果?中介效果的評估,是否僅需於模型有直接,又有間接效果之模型與變數間,才須實施中介檢查?
5. 要不要證明中介存在,由研究者文獻決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