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2015/6/9 下午 06:06:36
張老師您好:
想請教SEM PLS相關問題
1. PLS若模型皆為一階(沒有二階),是否有處理構面數量的限制,有的資料提到7個以內,是否是這樣?
2. 延續上題,若整體模型混和有二階與一階,此時PLS可以處理構面數量或建議數量應如何確認? 是否可將每個二階測量模型視為一個,然後只算主要變數的數量就好(主要變數所指為有寫入假設的構面)。
3. 承上題,想確認,模型主要變數有5個,寫了5個假設,但是5個主要變數中有4個的測量模型是二階(每個子構面2~3個),所以一階共有11個,主要變數5個,是否可行或有其他建議。
4. 之前詢問二階模型時,張老師回覆提到,..分析時未必要採用二階,為避免模型題目過多,通常會採item parcel的方式,將次構面取平均數,變成一階分析。
想請問,item parcel是否是把二階模型中的一階問項(子構面問題)加總後,當成一階模型的一個問項數值。 所以如服務品質,二階模型有5個子構面,利用item parcel,變成一階共五題。
5.一階與二階的解釋仍有點不確定。一個二階模型A為二階,有三個一階A1 A2 A3。A指向A1 A2 A3,假設A指向A3的係數最高,應如何以文字說明A與A3的關係,以及相較於A與A1 A2的關係。
有些資料是說 A是 A1A2A3的上位,A1A2A3受到上位A的影響,也可說A3是A的重要要因。因為A的改變,最能表現在A3上。
6. 呈上題,若A3是重要因素,或說成A3受A影響最多。當回到研究假設A影響B時,應該如何看待或解釋與推論A3與B的關係(A3對B的影響)?